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其他事项
1. 防城港市行政架构调整,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划归市住房和城轿旁乡建设委员会直接管理,促进部门间协作,提升行政效能。
2. 原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整建制划转至市住房和亏蚂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具体规定将单独发布,确保职能顺利承接。
3. 纪检监察机构根据法规设立,利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编制,旨在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 防城港市行政架构调整,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划归市住房和城轿旁乡建设委员会直接管理,促进部门间协作,提升行政效能。
2. 原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整建制划转至市住房和亏蚂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具体规定将单独发布,确保职能顺利承接。
3. 纪检监察机构根据法规设立,利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编制,旨在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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